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、准确和完整,没有虚假记载、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。
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期间,聘请海通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海通”)担任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保荐机构,同时海通委派樊倩女士担任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保荐代表人。
近日,公司接到海通《关于更换保荐代表人的通知》,因工作需要樊倩女士已调离海通。根据相关法规要求,海通另行委派宋立民先生担任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保荐代表人。
特此公告。
东莞海洋之神hy590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
二00八年七月二十三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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